通知公告
牡丹江师范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校园防控工作要求的通告

2020年02月09日 17:41 (点击次数:)

(第3号)

 

为推进落实《牡丹江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最新工作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发展态势与学校工作实际,现对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校园管控要求

(一)通道管理

1.学校北大门、体育馆西侧至老家属区便门于2020128日起封闭,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经由南门(开放时间早7:30-1930)和东门(全天开放)绕行。

2.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自动门禁系统关闭,原系统内车辆经核实与检查后可以进入校园,其他车辆禁止进入。

3.教职工假期没有外出或外出没有经过疫区且经过医学观察无发热情况的人员经出示证件、登记并接受检查后可以正常进入校园。到学校办理事务或走亲访友人员,必须与被寻访人核实,在问询了解近期行程、测量体温等符合要求后,可以进入校园,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4.近期外出经过疫区、体温测试超过37.2摄氏度、外出回到牡丹江未达到14天观察期时间要求、无任何进入校园理由或理由不充分、拒不配合检查的人员和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不服从学校统一管理的师生员工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其他社会人员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二)楼宇管理

1.暂时关闭所有场馆与各类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各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做好学校各楼宇、公寓、食堂等所有场所的巡视管理工作和通风、消毒工作。

2.假期疫情防控期间,各楼宇进行封闭管理,学校设置专人包片管理,定期巡查。除佩戴学校统一身份标识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

二、人员相关要求

(一)党员干部

1.各基层党委书记、各二级学院院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须立即进入疫情防控工作状态,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现已在牡丹江市的领导干部原则上不要离开牡丹江市,特殊情况离开牡丹江市需请示党委书记、校长同意后方可离开。

2.各基层党委书记、各二级学院院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牡丹江师范学院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第2号)要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迅速组织成立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全面安排和部署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

3.全校党员干部要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组织部门要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实际表现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休假职工

1.无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寒假期间一律在家休息,不允许到学校等办公场所活动。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教职工及临时工作人员排查工作,按要求精准填写上报《牡丹江师范学院2020年寒假师生员工及各类人员出行情况统计表》。

2.要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学习,科学理性对待疫情,增强防控意识和自觉。要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做到少出门、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要自觉服从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3.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凡是返回牡丹江市人员均要做好居家隔离14天的医学观察,同时保持良好心态。

4.教职员工若出现发热或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要立即向学校报告,由学校逐级向疾控机构报告。如被确诊或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治疗,同时配合疾控部门做好密切接触人群的追踪和排查。

(三)全体学生

1.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尽量在家并保持信息畅通,认真报告每日情况。要积极配合辅导员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做到实事求是,不得谎报、瞒报。

2.要增强疫情防控主体意识。做到少出门、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不随意转发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上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做不明真相的谣言“超级传播者”,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加强锻炼,积极配合。

3.要自觉服从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暂停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聚集性活动,密切关注学校官方媒体的通知,严格遵守延期开学的通知,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提前返校。

三、其他方面要求

(一)加强值班工作管理,扩大三级值班范围。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学校最新值班工作安排及要求进行值班,不允许替岗,值班期间认真完成工作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学校严格督办检查各楼宇值班人员值班情况。

(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督导检查组每天对各基层单位、关键部位防控工作开展督查,重点检查人员摸排管控、门禁制度执行、物资储备、应急处置和常规工作维护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全校通报。

(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同家属区、物业、社区街道及属地联防联控单位保持信息畅通,形成防控闭环。

(四)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日志,详细记录每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送相关数据及工作情况。

(五)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清洁。办公室要经常通风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办公时要佩戴口罩。每天2次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区域进行消毒,其他办公区域、家属区每周至少消毒一次,不留死角。

(六)减少集中开会,尽量采取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控制会议时间。会议结束后要对场地进行消毒。

(七)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学习生活安排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学院等相关方案与要求执行。

(八)各单位、部门、工作组要严肃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强化工作落实,确保领导在岗、人员到位、职责到人、信息畅通。对贯彻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严肃处理。

(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接受全体师生监督。现将举报电话及邮箱向全校公布。

牡丹江师范学院纪检委(监察处)

举报电话:0453-6515592

    箱:msyjjwjb01@163.com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451-82576186,0451-53644475(春节期间)

    箱:http://jyt.hlj.gov.cn/zmhd/wsjb/wsjbxz/

                

 

                          牡丹江师范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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