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院要闻
法学院喜获全省“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

2020年05月17日 10:31 (点击次数:)

近日,黑龙江省总工会发布了《黑龙江省总工会关于表彰全省模范职工之家、全省模范职工小家、全省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命名全省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省优秀工会之友的决定》,我校法学院工会喜获全省“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

全省“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是黑龙江省总工会授予法人单位基层工会组织的最高荣誉。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学校工会坚持自下而上、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具有市级荣誉基础的先优集体中推荐参评对象,经牡丹江市总工会严格评选后推荐到黑龙江省总工会。我校首次荣获“全省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也是2019年牡丹江市教科文卫体系统唯一获得“全省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的单位。

近年来,法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政治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政工作部署,以工会组织“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会、站、家”一体化建设思路,积极实践工会组织嵌入式发展模式,在助力学院专业发展、拓展教师职业素质、健全校政协同育人机制、完善教职工服务工作体系,以及实施校内外法律援助、服务“尊法守法 筑梦龙江”农民工法律服务和地方法治文化建设方面,探索出富有专业特色的“3+1”建家品牌,凝练了法学院“力生于和谐、事成于团结、立足专业服务社会”的教职工之家文化,全员打造了和谐、奋进、温馨、健康、幸福的育人氛围。2018年3月,法学院工会荣获“牡丹江市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

按照2020年学校党政部署和工作要求,学校党委希望法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工会工作中再创佳绩;希望全校各级工会组织要以省级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富有成效地开展“贴近人心”“温暖人心”“浸润人心”“凝聚人心”的各项活动,全力建设“小家和美”“大家和谐”的教职工文化,切实把工会建设成为教职工群众信赖的“教职工之家”,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全员防控和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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